网恋男友转账百余万女子取钱时被抓
谈恋爱吗?骗你钱的那种!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诈骗案件。
黄某某与白某某是堂兄弟关系。白某某处于单身状态,便让黄某某帮忙物色相亲对象。此时,黄某某因家人意外住院经济紧张,便萌生了伪装成相亲对象骗取堂哥钱财的想法。他将一个微信号包装成女性人设,化名为“张丽丽”,并虚构称“张丽丽”是其妻子老家的堂妹,介绍给白某某。两人添加微信后开始热聊,并迅速进入“恋爱”阶段。在“交往”期间,黄某某编造报考驾驶证、外婆住院等多种理由向白某某索要钱款,至2023年12月,共骗取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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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虚假姓名,以谈婚论嫁的方式骗取白某某钱财,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且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同时,其家人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武鸣区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年来,婚恋诈骗花样百出,单身人士在追求美好爱情的同时,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背景,谨慎处置个人财物,切忌盲目相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