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心心去便利店购物,不料天降金属物件,头部不幸被砸伤后住院治疗,责任谁来承担?近日,该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便利店赔偿相关医疗费用。
2023年9月的一天,张某到A便利店购物时,被店铺的幕帘金属物件砸中头部导致出血,之后住院进行治疗。
住院期间,A便利店店长只支付了住院押金及少许护工费,后续医疗费用均未支付。张某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便利店赔偿其损失。
深圳市光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案中,A便利店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房屋的使用人,对其加装的幕帘金属物件负有管理义务,张某在该便利店购物时,店铺的幕帘金属物件掉落砸中其头部,造成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而A便利店未能证明其对幕帘金属物件掉落致害没有过错,故A便利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法院判决A便利店赔偿张某的相关医疗费用。该判决已生效。
经办法官指出,建筑物、构筑物等脱落致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仍是其存在过错,只是该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只要发生建筑物脱落致害的事实,就足以推定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存在过错,可向其主张侵权责任。
而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只有证明自身对于建筑物的脱落不存在过错才能免责,一般应证明自身已尽到合理管理、维护义务。如果有其他责任主体,可在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案中,因便利店未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某的相关医疗费用。
法官提醒,经营者对于经营场所中往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完善服务设施,及时维护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