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双胞胎儿在医院生产时死亡”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事情经过如下:
10月15日上午9:22,孕妇李某某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待产入院,她已怀孕37周,为双胎妊娠,属单绒毛膜双羊膜囊,孕期一直在该医院例行产检,未发现异常。入院当天,医护人员于9:47完成第一次胎心电子监护,显示正常。下午13:40多普勒胎心检查也正常。到了17:13进行第二次胎心电子监护时,发现双胎心重叠的情况。待产孕妇休息后,于18:13开始第三次胎心电子监护,18:19发现一胎胎心突然消失。医院立即进行床旁B超检查,确认一胎已无心跳。经家属同意,立即进行了剖宫产手术,结果是一胎存活,另一胎无生命体征。目前,产妇及新生儿均在医院观察,身体状况良好。
家属于10月21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同意调解申请,进入调解流程。经核实,当班护理人员均为取得护士资格证的在职护士。下一步,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督促院方积极配合推进人民调解等程序,并根据有关结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如属医院责任,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