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一名男子李青在KTV看中了一名16岁的陪侍人员苏虹,并支付3000元与她到酒店开房。苏虹的男友占全得知后非常愤怒,持刀前往酒店找李青讨说法。双方发生争执,占全用刀捅刺李青多处,导致李青因急性大失血死亡。事后,占全被判处死缓并赔偿25万元。事件发生在萧山一家集餐饮和娱乐于一体的妩媚娱乐馆。当晚,李青和朋友赵亮等人在该娱乐馆338包厢唱歌,苏虹陪同。李青对苏虹提出带她出去“聊聊天”的请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苏虹同意了,并收取了3000元服务费。两人随后前往一家高档酒店的3712房间开房。凌晨时分,苏虹接到男友占全的电话,告知其所在地址。占全携带折叠刀赶到酒店,与苏虹一同进入房间。见到李青后,双方因争执升级,占全拿起刀具捅刺李青,致其重伤不治身亡。警方立案调查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占全。李青家人要求判处占全死刑,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23万元。法院最终判处占全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25万元。
李青家人不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高院认为李青在此事中亦存在过错,维持原判。之后,李青家人将苏虹和妩媚娱乐馆诉至法院,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8万元。他们认为苏虹作为妩媚娱乐馆员工,应阻止占全行凶,而妩媚娱乐馆也应承担雇主责任。然而,苏虹辩称自己无力承担责任,妩媚娱乐馆则表示未组织卖淫活动,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青的死亡是占全故意杀害所致,且李青自身行为也有一定责任。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苏虹与占全共同致李青死亡,因此不予支持其赔偿请求。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