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的刘先生和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刘先生父母给了彩礼8万元及购买了“五金首饰”。婚后不到1年,刘先生与李女士发生纠纷并分居。去年11月,刘先生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近日,经敦煌市人民法院调解,两人和平分手,李女士向刘先生及其父母当庭返还5万元彩礼和全部首饰。
2023年6月,刘先生和李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确认心意后刘先生的父母向李女士给付彩礼8万元,并购买了结婚所需的“五金首饰”,两人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李女士回娘家居住,二人从2024年10月开始分居。刘先生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于2024年11月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力求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对立情绪,促进和谐解决。调解过程中,李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因有疾病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彩礼返还困难,希望法庭就彩礼金额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二人离婚。李女士一次性返还刘先生及其父母彩礼5万元及“五金”,刘先生将李女士的嫁妆退还。
法官提醒:健康的婚姻不仅靠物质基础,更要相互扶持、相濡以沫。彩礼不是衡量爱情的标准和缔结婚姻的筹码。婚姻关系和谐长久的关键是双方性格相投、感情相依。广大群众要秉持正确婚恋观,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家倡导的新时代文明婚嫁新风。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