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志辉。图据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3日消息: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城乡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田志辉(副厅级)涉嫌行贿、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行贿罪、受贿罪对田志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8月23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田志辉被查的消息。田志辉已于2020年9月退休,此次其被决定逮捕,距离其退休已有4年时间。
公开简历显示,1960年8月出生的田志辉是陕西西安人,1977年6月,不到17岁的田志辉参加工作后在甘肃榆中县三角城公社插队,此后便长期在建筑行业任职,其先后在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处任职。
2013年7月起,田志辉开始担任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管理处处长等职。2015年6月,田志辉任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12月,田志辉开始担任甘肃城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直至2020年9月退休。
本月9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田志辉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经查,田志辉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并存,实为国企“蛀虫”。违反政治纪律,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服务,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家风不正,对妻子、儿子失管失教,影响恶劣。毫无纪法底线,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为谋取不正当人事利益,向他人行贿。
甘肃省纪委监委称,田志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毫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