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广受社会关注的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二审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呼富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唐立霞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结束后,郭刚堂在法院门口表示,对于此次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并不认可。他认为之前提交给省高院的举证材料未被充分采纳。郭刚堂说,在法庭上他和呼富吉只间隔一米多的距离,但呼富吉一直未看他一眼。郭刚堂认为,如果呼富吉能主动交代其他被拐孩子的情况,这次二审判处死缓还情有可原,否则应判处死刑。他表示将继续寻找呼富吉的犯罪证据。
郭刚堂代理律师高伟晓介绍,呼富吉对被拐儿童非常狠心。唐立霞曾供述,一名一岁多的被拐男童头顶有黄豆大小的肉疙瘩,呼富吉担心成为辨别记号,竟用刀割或手抠,抠下后只用纸擦了擦,没有包扎。唐立霞还提到,她在新闻上看到郭刚堂寻子的故事,感觉就是她拐走的孩子,但她因担心自首后自己的孩子失去母亲而未采取行动。
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被人拐走。随后,郭刚堂开始了长达24年的寻子之路。2015年,电影《失孤》上映,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并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年6月,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24年的家庭终于团聚。2021年7月,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2023年7月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同年12月27日,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两名被告均提出上诉。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
案件一审时,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9月21日,被告人唐立霞将郭新振拐走,并与呼富吉会合,以15000元的价格将其卖给郭某。四个月后,郭新振再次被卖。此外,二人还涉嫌拐卖其他多名儿童。在庭审现场,郭刚堂无法原谅对方给他带来的长期痛苦。面对一审时检察机关的指控,呼富吉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唐立霞则表示自己是受呼富吉的威胁和指使才实施了拐卖犯罪。公诉机关认为,二人的犯罪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建议依法从重处罚。
2024年8月22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呼富吉辩解称自己只是负责帮助唐立霞和买家之间搭建联系。对此,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进行驳斥。唐立霞则称自己是在呼富吉的怂恿、欺骗、威胁之下实施的拐卖行为,她不认可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检察机关认为,二人在拐卖儿童犯罪时有明确分工,均起到主要作用。综合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专家表示,拐卖儿童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我国相关法律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一审判决中,呼富吉被限制减刑,传递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犯罪的信号。从严惩治拐卖儿童犯罪,程序正义也很重要。本案经历一审二审,旨在更好地查明事实,保障权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