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网10月24日报道:2020年12月,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的柳女士瞒着丈夫,来到南宁一家综合门诊部,2天内做了垫鼻子、抽脂、隆胸等6项整容手术,共花费42300元。
事后,丈夫发现妻子做美容的钱是贷款借的。手术后第3天,柳女士出院时在电梯口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整容术后肺动脉栓塞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
来源:央视综合《今日说法》
柳女士出事的时候,女儿8岁,儿子只有4岁。
调查发现,给柳女士做手术的两名医生都是40多岁,中专毕业,辗转待过多家医院。2023年8月,江南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门诊部所在公司应赔偿柳女士的亲属59万多元,但却无法执行。2024年7月,柳女士的丈夫来到法院,申请追加公司的几名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记者随机走进南宁一家门诊部,销售人员轻描淡写地称各种整形手术都能做。最复杂的手术,在门诊部睡一夜就可以离开了。当记者提到钱不够时,马上来了一名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
两人非法整容赔偿死者150万被判5年刑
央视此次曝光的医美行业乱象,其实在全国是个普遍现象。此前几天,光明网就报道了江苏镇江一美容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例。
出事的美容院由徐某经营。2022年7月,徐某开了这家新店,在未取得医美资质的情况下,她联系相熟的美容师李某,开始合作经营除皱抗衰“微整形”项目。
2022年11月7日,徐某联系李某到店为顾客注射除皱抗衰美容针。当日中午,李某将顾客印某带至包厢,按比例混合了溶酶液、利多卡因、冻干粉,并将混合液注射在印某左眼睑下方,印某很快出现咳嗽、呕吐等现象,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检察官介绍,该美容院仅取得生活美容服务资质,并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印某是徐某店里的常客,进行除皱美容前已向徐某提及她属于易过敏体质,但由于徐某及李某都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缺乏专业知识,印某出现咳嗽、皮肤发紫等症状后,二人未能及时判断原因,美容院也没有配备急救药物,导致印某失去最佳抢救时机。
经司法鉴定,印某系外敷、皮下注射利多卡因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同年7月17日徐某、李某被逮捕。今年1月24日,徐某、李某对印某家属合计补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取得了印某家属的谅解。
今年2月1日,基于徐某和李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法院分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
拒绝“容貌焦虑”,远离医美乱象悲剧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整治力度,但因不当医美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此,中新网的报道呼吁,拒绝“容貌焦虑”,远离医美乱象悲剧。这些“容貌焦虑”的背后,是对自我价值的不确定和对社会期望的过度迎合。
一方面,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大量过度修饰的照片以及视频,导致人们往往容易陷入一种误区,认为只有符合某种特定外貌标准,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从而忽视了每个人独特的内在价值和个性魅力。
另一方面,医美行业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行业乱象导致的风险正逐渐加剧,在政府加大力度严查取缔无证经营的“黑医美”“黑诊所”之外,还需加强正规医疗美容行业从业人员资质审核与培训,确保每一位从业者都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并进行定期培训以及考核,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医美产品追溯体系,确保每一款产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保证,以此保障医美安全。
与此同时,还应该营造更加包容多元的社会氛围和审美导向,尊重和接纳每一个人独特的体貌特征,引导人们摆脱外貌身材压力,拒绝“容貌焦虑”。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网、光明网、扬中检察在线、检察日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