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4日讯(通讯员朱啸驰记者陈咏)22日晚19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驾车巡逻至京沪高速公路宝应段时,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名女子拖着行李箱步行。
民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停车询问得知,该女子和丈夫在京沪高速扬州段宝应服务区休息时发生口角,被丈夫丢在服务区,自己手机又坏了,一气之下就步行上了高速公路。
及时救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一面用警车将该女子带到安全区域,一面联系女子丈夫。随后,该女子的丈夫赶到京沪高速扬州段宝应南收费站。民警先对两人间的矛盾进行调解,再对该女子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这一极其危险的行为进行安全教育,随后两人离开。
警方提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
校对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