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顾元森)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对此,有网友提出疑问: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并非都来自贵州,为什么该案从一审、二审到重审,都在贵阳审理?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刘根森律师表示,根据公开消息,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其主要犯罪行为地发生在贵州省,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判处死刑,所以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并由贵州高院进行二审。
余华英二审受审画面
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检察机关已追诉,追诉的理由是余华英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被拐儿童数量由原先的11名增加至17名。今年10月11日,该案重审一审在贵阳中院举行,未当庭宣判。
刘根森律师说,该案中还有一个情节不得不提。就是曾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她5岁时被拐,直到2021年4月,寻亲短视频让杨妞花看到了希望,最终与姐姐线上认亲成功。找到家后,杨妞花成了一名寻亲志愿者,并做了一件重要的事,即抓人贩子余华英。2022年6月,杨妞花搜集到证据后,来到被拐地贵阳市南明区报案,立案24天后,余华英落网。贵阳警方侦办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并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