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马蜂窝致路人被蜇死
在贵州遵义市务川县某村,三人相约摘取马蜂窝。次日,罗女士和李某等五人前往同一树林捡野生蘑菇时,遭遇马蜂围攻蜇伤,罗女士因病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事后,罗女士家属向摘取马蜂窝的三人索赔91万余元。
去年9月10日,申某在当地摘取了两个马蜂窝并发布在抖音上。随后,郑某通过抖音联系到申某,并了解当地马蜂窝情况。10月15日,申某告知郑某和张某发现马蜂窝的位置。次日中午,三人到达该地点,由郑某穿上防护服摘取了马蜂窝。之后,他们返回申某家吃饭,张某和郑某于次日离开。
10月17日,罗女士一行五人在路过前一天摘走马蜂窝的树林区域时,遭到马蜂围攻,导致四人受伤,罗女士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罗女士的丈夫及儿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91.3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罗女士死亡与被毒蜂蜇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张某、郑某和申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罗女士自行承担20%的责任。具体而言,张某和郑某各承担45%的责任,申某承担10%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张某和郑某各赔偿32.84万余元,申某赔偿7.29万余元,三人对总计72.89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某和郑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摘马蜂窝致路人被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