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从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在完成境内铁路电子客票的购票、退票或改签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这将使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更加便捷。
为了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部门在推行电子发票的过程中设置了过渡期,该过渡期将持续至2025年9月30日。在过渡期内,纸质车票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这意味着旅客仍可以选择使用纸质车票作为报销凭证,单位也可以凭借纸质车票进行账务处理,并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更多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办理的相关信息,旅客可以关注铁路12306发布的公告。